須要看護時 被當成照顧人力

目前台灣的家庭照顧者中,有近八成都是女性,除了因過去長期不平等造成女性平均薪資較低外,又受刻板印象影響,認為「女性」比較會照顧,因此往往被家人認為是「理所當然」要成為家庭中的主要照顧者。

這個現象,對於女性障礙者來說並沒有不同,當女性障礙者在邁入中高齡時,也很可能面臨負擔起家中年長者的照顧責任,但她們因自己體力的退化或身體上的限制,往往也無力負荷,且並非每個家庭都有能力聘用看護。

因此,女性障礙者不只是家庭依賴者,同時也身為家庭照顧者,提供相對應需求的支持服務,協助實踐生活中的各種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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